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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补交的新政策

2022年河南社保补缴最新规定
2022年河南社保补缴最新规定
提示:

2022年河南社保补缴最新规定

1、人员范围 具备4项条件的企业人员可“入保” 曾在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含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企业工作的“五七工”、“家属工”),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一)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三)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下同); (四)1996年1月1日前,与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补缴及待遇计发 一次性补齐可按月领养老金。 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统一规定的补缴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自补缴全部费用到账后的次月起,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及养老金计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由补缴纳入人员自行选择:按一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601元:按二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492元:按三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383元。在确定补缴额度时,对年满61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相应减免1500元,最大减免额度为万元(具体补缴标准和月养老金水平见右表)。 今后国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以上补缴纳入人员由省按特殊群体对待,另行研究制定调整养老金办法。 3、费用筹集 原则上由个人负担 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原单位已不存在或不具备补助条件的,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 补缴纳入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纳入各市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4、养老金领取 基本养老金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 对出生时间的认定,全省实行本人原始档案与居民身份证相结合的办法。原始档案缺失或记载不清的,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认定是否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为重点,原则上以本人原始档案记载为准:本人档案缺失或记载不清的,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县(市、区)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并履行公示程序后方可认定。

河南2022社保补缴新政具体是哪些方面
提示:

河南2022社保补缴新政具体是哪些方面

一、河南 社保 补缴新政具体是哪些方面 补缴区分企业职工身份和个人身份 补缴的范围、年限和条件,主要区分企业职工身份和个人身份办理补缴。 对于企业职工身份补缴的,规定为烟台市企业职工与企业存续 劳动关系 期间,企业因各种原因未给职工缴纳 社会保险 费,经法院判决(调解)、劳动 人事争议 仲裁裁决(调解)以及 劳动监察 和社保稽核部门检查的,企业应按生效的法律文书、整改通知书等为职工补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对于个人身份补缴的,明确规定截至2017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ha、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满足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要求具有河南市户籍,曾在烟台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未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或中断缴费的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请补缴。 个体工商户补缴,要求具有河南市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 营业执照 的个体工商户,其经营者本人(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姓名为准,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家人及其雇工)可以个人身份申请补缴。 二、补缴有无年限? 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最多15年 个人身份补缴的,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年限不得超过10年,自2011年6月30日按“自后向前”原则倒序补缴,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 养老金 手续,不满15年的,可按规定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再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年限最多15年,自办理补缴时间按“自后向前”原则倒序补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规定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再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所有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人员,补缴时间均不得早于1998年1月,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还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时间;有过机关和企事业工作经历的,补缴时间还不得早于其本人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最早工作时间。 已办理 退休 手续的人员和已转移 养老保险 关系人员不再按照通知办理补缴。 三、可补缴哪些险种? 养老保险和 医疗保险 都可以补缴 通知规定,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按照河南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各个险种起始缴费时间予以补缴;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有关规定执行。补缴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作为累计缴费年限。除对以企业职工身份补缴的人员补发补缴期间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外,补缴人员补缴期间发生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均不予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申报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进行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按规定加收利息,2011年7月1日以后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补缴《 社会保险法 》施行以前的社会保险费的,均以补缴时河南市当年最低缴费基数进行补缴,补缴期间历年缴费 工资 指数统一认0.6。 综上,社保新政策很大程度上扩大了缴保人群,保障大多数低收入者的晚年生活。其中,新政策中的可补缴医疗保险更是为老一代的就医问题提供了依靠。由此可见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逐步完善,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力度的加强。

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2022
提示:

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2022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申办补缴时,一般应提供以下材料:补缴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收入凭据等与补缴事由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其中,一次性补缴超过三年的,大部分省市都需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监察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行政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 国家有明文规定,不得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简称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因此,除因2020年阶段性减免社保费造成的特殊情况外,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办理一次性补缴。 所以能够补缴社保的,一般是三种人: 原国有企业或者集体企业的固定工; 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招用的合同制工人; 劳动法实施以后工人在工作期间企业未给缴纳保险,应交未交的劳动者。

2022年养老保险最新补缴政策是什么
提示:

2022年养老保险最新补缴政策是什么

1,统筹范围内,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2018年6月30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2,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8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3,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至2018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